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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实验室防汛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26 点击数:

各教学院及相关单位:

夏季汛期来临,极端气候天气多发,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汛期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通知》,为了保证汛期实验室安全,切实做好实验室防汛工作,特此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文件精神,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教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做好汛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布置,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雨水情分析研判,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及早发现灾害征兆,及时排除隐患。

二、巡查范围及要求

各教学院要切实做好夏季汛期期间实验室防汛工作,作好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及时切断实验室电源、水源、关好门窗,做好基本防护。

2、对实验室门窗的正常开关情况、窗户沟槽的排水情况、房屋(特别是楼顶、阳台)的排水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及疏通。

3、对实验室电线线路,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贵重仪器设备在雷雨天气断开电源,减少雷电伤害。

4、对实验室仪器、特种设备、实验原料等要做好妥善管理,尤其要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5、重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措施,防止雨水进入实验室引发二次灾害。

6、对于地势较低的实验室应提前做好防汛应急措施,防止雨水漫入,引起安全事故。

7、将配电柜、危险品储存柜、计算机机房、易爆易燃有毒气源、废液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认真检查。

三、加强落实整改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落实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改,必须提前落实好应急措施,对本单位不能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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